福利補助資源
二、申請方式:
二、申請方式:
二、申請方式:
一、服務內容:
急難事由以最近三個月內發生者,並同一事由以申請一次為限;但經救助後生活仍陷於困境,經訪視評估,認定確有再予救助之需要者,最多得再予一次之救助。
二、服務對象:
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三、洽辦單位:
居住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一、服務對象
二、扶助服務項目
一、 申請資格:
為協助遭變故或功能不全之弱勢家庭紓緩經濟壓力,提昇家庭照顧兒少之能力,以維護兒少生活安定, 針對發生經濟困難、親職功能不彰及其他經評估確有困難致生活陷入困境之急難家庭之兒少,提供為期6個月,每月3,000元之緊急生活扶助津貼。
二、 申請方式:
一、申請資格
二、申請方式
桃園市政府新住民文化會館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日8:00~17:00(國定假日休館)
地址資訊: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35號
桃園市政府新住民聯合服務中心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 8:00~12:00、13:00~17:00(國定假日休息)
服務電話:080-0019780/03-333-9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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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 8:00~12:00、13:00~17:00(國定假日休息)
服務電話:03-3330305轉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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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移工服務中心
服務時間:每週二至週日 8:00~12:00、13:00~17:00(週一、國定假日休息)
服務電話:03-333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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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服務時間:每週二上午8:00~12:00、每週四 8:00~12:00、13:00~17:00
服務電話:03-33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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