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三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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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愛的新住民朋友們,注意啦!⚠️
為了防範民眾騎乘電動自行車造成的交通意外及相關問題,交通部已於111年底完成修法,將電動自行車納入管理,並更名為 #微型電動二輪車。✨
🏍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三大條件🏍
#掛牌 審驗合格且黏貼標章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2年內登記領用掛牌,未依規定領用牌照,將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
#投保 所有人應自行向產物保險公司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滿14歲 未滿14歲者禁止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
🛵 全台約有65萬台電動自行車,在台移工、新住民使用人數龐大,請各位新住民朋友們務必購買有紅色閃電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並遵守相關規定。未來騎乘無紅色閃電標誌的合格標章電動自行車,經查獲將直接沒入。
詳細資訊請點擊這裡👉 https://tmv.thb.gov.tw/cl.aspx?n=11267
快去領牌,保障自己與他人的安全!✨
#微型電動二輪車 #新法上路 #安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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